靖江市民政局关于评定《靖江市第四批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30 09:3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 2025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5〕2号)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市住建、交通、水利、文旅、史志办和部分地名专家,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规范》(DB32/T 4689-2024)有关的评定标准,从时间因素、文化含量、影响程度、传承价值四个方面,遴选出第四批靖江市地名文化遗产,名录如下:

一、古井类地名文化遗产(1个)

四眼井 

二、航道类地名文化遗产(3个)

夏仕港航道、十圩港航道、上六圩港航道 

三、河渠类地名文化遗产(10个)

团河、界河、蔡家港、庙宇港、石碇港、百花港、焦山港、渔婆港、美人港、八圩港

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23-89182621


靖江市民政局

2025年5月30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