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二胎,咨询生育津贴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5-04-09 15:36
浏览次数:
答: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期间在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至产假结束可申请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休假天数为顺产158天,剖宫产173天(其中不能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的相应津贴核减60天,即顺产98天、剖宫产113天)。
职工休完产假后,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领取生育津贴。详情可咨询0523-80292300。
信息来源: 靖江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