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小学生,现意外受伤,在门诊的费用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25-04-15 15:32 浏览次数:

答:学生和未成年人参保后因意外伤害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00元(含100元)以内不予支付,100元以上部分按照90%的比例予以报销,一个结算年度内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不涉及第三人责任等情况的,可以凭医保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携带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等材料至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根据实际情况,涉及交通事故或意外纠纷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来源: 靖江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