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领残疾人证?

发布时间:2025-03-26 16:27 浏览次数:

一、携带材料

初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携带下列材料,向户籍所在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3张申请人近期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4.病历、既往病史资料、住院小结等;

5.残疾医疗诊断证明:

申请视力残疾评定,应到靖江市人民医院眼科专家门诊就诊,出具诊断证明书,加盖医务部印章;

申请听力、言语残疾评定,应到靖江市人民医院五官科专家门诊就诊,出具诊断证明书,加盖医务部印章;

申请肢体残疾评定,应到靖江市人民医院骨科或神经内科专家门诊就诊,出具诊断证明书,加盖医务部印章;

申请智力、精神残疾评定,应到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就诊,出具诊断证明书,加盖医务部印章。 

6.补充说明:

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因疾病、外伤、中毒等原因致视力、听力、肢体、智力障碍的,应在治疗终结、康复期满六个月后才能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因遗传、先天因素导致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不受康复期的时间限制;

双眼球摘除、成年人身高低于130厘米以及肢体明显缺损、畸形等提出申请的,不受康复期的时间限制;

喉部切除术后,丧失语言功能的,不受康复期的时间限制。

二、申办须知

残疾人证申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残疾评定须本人到现场。

申请人为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未成年人的,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办残疾人证,法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法定监护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任意一项:

(1)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2)公安机关出具的说明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合法证件。

其他残疾类别的申请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信息来源: 靖江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