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529/2025-00014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5-01-17 |
文号 | 时效 |
靖江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靖江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靖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jingjia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深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的作用。
1. 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靖江河长”微信公众号、靖江电视台、靖江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水利部门的工作重点。2024年,“靖江日报”刊发36篇,“靖江电视台”报道62篇,“靖江河长”微信公众号刊发89期111篇。
2.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依法依规答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水利部门无超期答复或不答复的现象,未发生行政复议被纠正、行政诉讼败诉。
3. 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公文审签相结合,确保按时公开;政策文件同步公开解读材料并互相关联。持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市水利局有政务新媒体1个,为“靖江河长”微信公众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做好内容管理、审核发布等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
5.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督查。我局水利工程等项目均采取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之前,均在政府网上刊登相关信息,确保水利项目建设的公开、公正、公平。同时,利用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集中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97.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标准化程度不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质量还需提升,如政策解读缺少图片解读等创新做法。三是简易快捷办理方式不够灵活。
下一步,水利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严格依法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相关规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水利信息梳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回应主体责任,强化正面舆论引导,有效回应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件,其中主办件8件,会办件4件。12件建议、提案涉及的主要内容有联通西部水系、加强水环境建设、投放河道救生设施、加强农村河道生态治理、推进水系勾连等问题,目前均已答复完毕,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全年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