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开发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现公布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编制,联系方式:0523-89109898。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区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就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开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开发区党政办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由开发区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开发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类制度。创新建立开发区信息员制度,每个内设机构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信息采集编写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进行查询,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区在市政府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开发区实际,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确保按时、及时更新信息。门户网站信息每周至少更新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公布。2021年,开发区在靖江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业务工作、公开年报等各类信息,共办理12345市长热线反馈问题117条,全部得到及时回复或解决,没有发生超时回复或不回复的情况。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开发区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开发区机关未接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是网站政务公开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
2022年,开发区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制度、力度以及人才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抓细抓实,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规范形式,注重实效。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具体明确、易于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做好宣教,优化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与公众互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监督,规范推进。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强化保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发区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