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涉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12059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泰州市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标准化管理。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及时召开局务会,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着力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制度规范,提高公开效率,市监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明显提升。
3.主动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责任机制,要求各发布科室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审批流程,“先审批,后发布”,坚决做到敏感信息、涉密信息不上网,公民、公司隐私信息不泄露,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2021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予以公开。全年未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512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9 | -8 | 3828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88 | -129 | 1012 |
行政强制 | 51 | -10 | 132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2 | 27732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截至2020年10月底尚未办结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部分科室和基层单位所仍然存在认识不足、主动意识不强的现象;二是政务信息录入不够及时;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我局存在公开理念不到位、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够、公开力度不够、公开的实际效果不理想等问题,找准短板,明确养距,继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加强工作制度建设。适当调整本部门政务公开栏目,制定信息发布规范,继续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开展运用政务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权威解读回应、突发事件应对等信息,不断扩大政策知晓面。三是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人员公开意识,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从数量到质量的飞跃。加强政务公开目标责任管理,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督促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