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推行政务运行阳光透明,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及时传达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严格信息审核发布,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编制各类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二)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利用泰州市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服务平台以及市场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在7个工作日内上传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数据报送入库率100%,没有漏报、迟报现象。对失信企业和个人采取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实行动态管理与更新。
(三)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26条,其中部门动态及其他信息31条、部门文件及计划总结4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220条,项目审批公示171条。同时每日(月)发布环境质量日(月)报,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7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3 | |||
行政强制 | 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愈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愈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存在问题是:一是公示内容不全面,动态信息偏少;二是公开时间不及时,部分重点工作计划及动态进展未及时跟进公示,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强化信息公开学习。及时掌握国家、省、市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总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切实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和检查,及时收集、归类各种信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配套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审查,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
(三)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完善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准确解读环保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网站、微信群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定期分析生态环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做好重大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充分利用好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和微信等发布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