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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1-01-25
文号 时效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08:43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行政审批局严格按照靖江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的原则,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即时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市行政审批局将49项行政许可权力事项全部录入江苏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全面公示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是否收费等内容。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今年来,行政审批局始终坚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增进与公众之间互动交流。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控,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合法、合规。目前,市行政审批局已建立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开展实质性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准确。督促指导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信息公开相关情况

1.推进事项标准建设。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对标2020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标准,协调组织全市各部门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以“三级四同”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对照政务服务事项国家标准规范。对入驻政务服务“一张网”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二是全面梳理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权力事项由于政策变动而取消、下放、变更时,更新同步,确保权力事项库准确性和完整度。

2.在服务应用方面,依托江苏政务网靖江旗舰店,建强“网上大厅”。丰富“一张网”个性化建设内容,开辟“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及时展示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特别是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并逐步推进完善网上办事服务,明确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提升网办能力;开设“苏政50条”服务专栏,为使惠企便民政策更透明、服务指南更清晰、政策兑现更便捷,按省里要求,组织我市相关责任单位、经办单位对照《“苏政50条”服务指南》分六批认领服务事项,同时按要求细化要件,并对其要素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督促和审核;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开辟网上“一件事”办理专栏,提供线上办理入口。根据“一件事”事项清单及办事流程,制定建设方案,整合升级各类业务系统和办事服务平台,推进与线下“一窗”深度融合,全面匹配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事项审批功能。

3.依托政务旗舰店,创优“移动政务”。今年,我局率先推出了泰州地区首家手机端政务服务旗舰店,涵盖了在线申报、掌上中介、窗口电话、在线预约等功能,提供手机预约诊疗挂号、个人执业信息、社保公积金查询等热点服务。打造“靖政通”微信公众号,设置“微门户”“微互动”“微服务”三个版块。通过公众号,用户可及时了解最新的窗口动态、公共资源交易状况,获得办事指南以及查询办件进度。

4.依托信息化平台,完善“中介超市”。我局已于去年建成泰州首家网上中介超市,面向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实现常态开放。今年我局加快网上平台建设步伐,完成二期开发方案的制定和研发,完善了网上竞价体系、网上交易系统,全面推行市场准入制、备案公示制、联合检查制、信用等级制等机制。加强中介监管,同步出台《靖江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靖江市网上中介超市运行和管理暂行办法》,对18个行业主管部门的中介机构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和重申,对中介机构应遵守的执业规则、禁止从事的行为、中介服务标准和规范、公职人员禁止从事参与民办中介机构经营或兼任职务、担任股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化要求。

(四)监督监察情况

1.稳步推进“好差评”系统建设。根据泰州行政审批局印发《泰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市对各级政务大厅、分中心进行了调研和走访,同时积极对接泰州和其他市区,在充分了解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了《靖江市“好差评”评价体系建设方案》,力争能够在11月底前上线“好差评”系统,做到三个全覆盖。

2.配齐、配全网上服务大厅各项功能。今年,为迎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要求,基于现有平台架构,进行升级改造。优化页面布局,集成邮件和通知公告等互动功能;使用大数据分析,完善办件统计分析功能,能定时推送中心办件情况;效能监察建设,实现项目督查督办和窗口人员日常考勤管理,办件和考勤情况可作为窗口月评、季评重要依据;业务平台对接EMS和短信平台,使服务对象能准确掌握办件进程,在事项办结后通过短信进行满意度评价同时实现办件结果自动派发快递功能。

3.推动“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根据省、泰州市统一部署,由审批局牵头“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操作指导。目前,已建25个监管部门,认领监管事项880条,编制实施清单827条。今年围绕监管事项应领必领,检查实施清单按标准编制、数据上报及时率、提高平台活跃度等方面下发通知,并建立沟通联系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82

 15319

 381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9

 775

 10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6

减少39个项目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8

429.7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了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更新偏慢。信息更新相对较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二是社会对“不见面审批”网上政务公开熟悉度不高,网上办件量与申报率虽有了较大提升,但是仍然偏低。

对于存在不足,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民的审批服务;二是继续健全长效机制,以标准化推动“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三是研究建立企业和群众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信息来源: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