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845X/2020-0114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斜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0-01-22 |
文号 | 时效 |
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2019年,我镇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项规定要求,在上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以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2、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信息公开数累计下降35%。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通过政府主动公开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政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3、全年无新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上年结转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规办理。本年度受理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行政诉讼案1件,均为上年结转案件。全年共接受市民咨询1020次,其中档案室接待115次,咨询电话接听432次,当面咨询接待180次,网上咨询29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 | 2674.345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1 | 1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增强;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