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772/2020-0190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22 |
文号 | 时效 |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部门)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科室(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撰写和报送,严格信息审核发布,把信息公开工作同具体工作业务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加强业务学习。及时传达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纳入我局“七五”普法宣传重要内容,切实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三)规范操作流程。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内容、公开方式、渠道和提交方法,及时梳理各类需公开的信息,规范编制各类公开内容,更新动态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信息督查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2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 0 93 行政强制 5 0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3024.4483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存在问题是: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因行政权力上收,涉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审核,有些内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示。二是信息公示内容不全面,一些重点生态环境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动态进展未及时跟进公示,公开目录归类不准,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信息公开学习。积极学习国家、省、市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和检查,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归类各种信息,严格信息公开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
(三)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完善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准确解读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分析环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加强移动客户端建设,充分利用好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和微信等发布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