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37764/2020-0117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海洋,矿产,土地
发布单位 靖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0-01-22
文号 时效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9:54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局在靖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办信息科的具体指导下,立足本职,创新思路,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总体情况

1.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新《条例》培训宣传工作。将新《条例》的培训宣传列入局法治宣传计划,在5月份正式实施前,向全局工作人员下发新《条例》学习手册,着重培训新老《条例》修改情况;在5月份新《条例》实施后,我局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对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新《条例》专题培训。我局利用地球日、土地日等契机,向市民发放新《条例》宣传单;利用平时工作的契机,向服务对象宣传新《条例》。通过宣传培训,为新老《条例》的衔接奠定了健康的工作基础。

2.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对照公开内容,拓宽渠道,创新形式,通过市“双公示”平台、江苏土地市场网、局网站等载体进行公开,基本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0条;土地征用批准文件、告知公告等信息36条;土地出让供地结果73条;土地招拍挂信息37条;矿产资源类信息0条。以上政府信息除了招拍挂信息按要求公开在江苏省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以外,均可在我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tzjj)进行查询。

3.依申请办理情况。今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3件,其中网上申请14件,当面提交的申请有41件,邮寄方式申请有18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征、供地信息43件,城市规划类信息18件,咨询类信息7件,非本部门职权范围信息5件。在已答复的67件申请中,全部或部分公开的38件,本部门未曾制作或保存的14件,咨询类便民告知的6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5件,不再重复提供的4件,尚有6件结转下年答复。对依申请公开件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答复,无超期答复或不答复的现象。

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我局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tzjj)进行公开,设有专人对网站进行维护。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根据市政的的规定通过政府“双公示”平台进行公开。土地招拍挂信息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规定通过江苏省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进行公开。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健全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对责任科室、分局进行考核。今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8

 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29

 318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7

-19

 11

行政强制

 1

+5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278亿

8.2323亿(+2.5045亿)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2宗

14899675.7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3






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4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5






5

(七)总计

67






6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信息的分类指导还需加强。政府信息一般分为三类,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保密的信息,但是如何界定这三类信息的界限存在疑惑,即便是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仍然没有对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加以规制,作为政府下属部门,更是难以界定其中的差别。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转型改革的基本要求,原则是“应公开尽公开”,但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信息较为广泛,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公开会危害国家、社会安全的,这些信息又应该公开到什么程度,目前仍然没有切实可操作性的方法。对此,我局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保障群众对行政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将全过程记录制度贯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证申请的受理、登记、分局会商、档案检索、拟稿、审核、答复、送达、存档全过程可追溯。同时,组织开展面向政策法规工作人员、局网站管理人员以及业务科室信息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土地征收、土地供应等方面知识,提高工作人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对主动公开到网站的信息进行筛选,确保公开形式一致化。

2.申请人对信息公开申请部门认识不清。在2019年办理的73件信息公开申请中,非本部门职权内的申请5件,占比6.9%。由于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尚未落地以及群众对各部门权责认识不清,经常出现非本部门职权内的信息公开申请,较易与我部门混淆的主要是住建、交通部门相关职权,如消防设计图纸、建房批准手续、农村道路建设等。对此,建议深入群众进行调研,对群众的需求进行了解,明晰群众最想知道的政府信息和最想通过何种渠道获知信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立健全和群众的沟通机制,在提供政府信息过程中强化服务意识。同时,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对可能产生职能混淆的部门信息尽量明晰分类,加强部门间的配合,探索实行双向移交机制、网上办理机制等,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3.信息公开申请与政策咨询、上访诉求相互混淆。2019年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中,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名义咨询政策法律问题、核实情况、阐述上访诉求的现象屡见不鲜。从统计数据来看,咨询类申请占比9.6%。根据《条例》,咨询类信息超出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实践中,基于便民原则,我局提供相关部门咨询电话供申请人咨询。此外,在接待来访的信息公开申请人时,一些上访群众把上访诉求混同于信息公开诉求,工作人员经常需要向群众解释信息公开与上访的区别,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4.信息公开申请所涉内容更复杂敏感。在征地类信息公开中,以往申请人大多数仅对所涉村组征地批文、两公告提出申请,去年年底以来,申请人对失地农民保障金、社保金的打款凭证、被征地农民签名名单等征地过程细节提出申请,内容更加敏感,动机更加多样复杂,其中不乏历史遗留问题,往往造成反复上访和群访现象。对此,我局特别重视由信息公开反映出的矛盾的处理和化解,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及时反馈到相应分局和乡镇,压实分局主体责任,提前矛盾调处,减少争议苗头。由于提前介入进行矛盾化解,2019年我局受理的73件信息公开申请中,申请人主动撤销5件,占比6.8%,也降低了后期产生行政争议的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19年,我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编写并公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维护。我局政务公开涵盖通知公告、不动产公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统计数据、业务市场和土地市场、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规划成果、发证信息、处罚信息、通知公告、动态信息、财务公开、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等内容,共计1040条。参加部门一把手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篇,通过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6次。

2.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一是推进“3550”改革政府信息公开。作为“3550”改革的重要内容,不动产登记工作既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又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之一。2019年,我局依托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相关专栏,积极做好“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件进度查询”等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不动产公告”专栏,发布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等信息460条。上线“96510”统一服务热线,通过报纸、网络、现场公示等多种形式,扩大信息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2019年累计办理不动产各项业务25857份,极大提高了行政效率,节约了社会成本。二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19年,通过市政府和局门户网站发布土地出让公告信息37条,其中经营性用地23条,工业用地14条。矿业权出让领域无政府信息产生。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项目批准、实施透明度和效率。在批准结果方面,通过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和局门户网站“建设用地预审”栏目公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2019年共公布建设用地预审结果11条,全部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在门户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全流程公开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征地信息内容。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全市两会期间,我局共收到交办的靖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0件,其中主办建议1件,会办建议19件;政协靖江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27件,其中主办提案3件,会办提案24件。针对我局建议提案办理量大、任务重的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把做好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沟通,注重面商,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实现按时办复率、同步沟通率、网上公开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度均达100%。


信息来源: 靖江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