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801/2019-01010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9-02-22 |
文号 | 时效 |
靖江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警务公开工作的要求,2018年,靖江市公安机关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出发,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公布公安警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来,我局接到2起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治处、治安、交警、宣传、出入境、户政等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办公室,指定由局宣传科具体负责办公室各项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制定工作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逐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公安局制定了相关公开制度,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按照要求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编写指南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引。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拓宽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市公安局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办理窗口建立办事流程、办事规范上墙制度,并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公安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安微博、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8年,市公安局发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将政务网站作为主要平台。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栏目”,刊登了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公开指南、申请流程示意图、公开目录等信息,公布了涉及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
2、积极利用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
全年共编辑出版《靖江日报•警方专版》35余期,在国家、省级媒体上发稿1200余篇,制作拍摄公安形象宣传片8余部和“音乐相册”6部。
3、建立了多个警民互动网络交流平台。目前,市公安局层面运营维护的互动网络交流平台有“靖江公安微警务”和“靖江警方”2个,全年共发布警务信息、为网友提供咨询服务、积极解决网友求助、投诉等诉求1600余条,海量信息囊括了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在与网友互动方面,更是抓住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的节点,发布实时路况、安全防范小常识、民警执法执勤中涌现的好人好事等信息,传递正能量,树立公安机关和民警良好形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公安互联网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