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2 15:39 浏览次数:

全省统一举报电话:025-83123110


(一)举报范围

我省鳊鱼、鲫鱼养殖主体。

(二)受理内容

1. 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养殖行为;

2. 未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擅自出塘的行为。

(三)奖励标准

对上述内容的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奖励不超过2000元/件;未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擅自出塘的,奖励不超过1000元/件。

(四)实行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14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农业农村局